从近年来企业HR软件动态信息化的实践效果来看,存在着诸多不利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人力资源动态管理制度有待规范。企业将信息化技术运用于人力资源管理,必须有一定的规范作为依据,而人力资源动态管理制度就是一种来约束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行为的一项制度,它不但能保证企业日常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维持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序性,更重要的是将人本管理、以人为本的企业思想和理念传达给内部的每个员工。制度的设计和制定是规范的,但是从当前大部分企业所制定的管理制度来看,实施过程还不够完善,突出表现在操作过程随意性较大,不能及时适时执行现代化的业务流程。
(2)动态管理信息化资源不足,共享困难。尽管HR软件信息动态管理设置的初衷即对企业内部复杂而繁琐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进行分类、披露和核对,但当前企业发展中,信息化技术使用仍旧收到企业发展的限制,尤其表现在信息资源准备不足,具体表现在HR软件动态管理信息的时效性较差,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效果与变动状况每年才能公布一次,这样对于大型企业来说,势必产生业务上的烦扰和困惑,不利于业务流程的顺利熟练开展。即使人力资源管理章程规定了管理的内容及种类,但企业真正去用信息化技术实施时,经常遇到时空搭配错位,无法及时共享人力信息的局面。久而久之,利用信息技术开发人力资源动态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日益复杂,HR软件变得低效甚至无效。
(3)信息化技术加重了企业投入负担。从信息化技术运用于HR软件动态信息管理的实在效果,可以看出,信息化技术的确降低了企业的内部管理成本,起到了很好的内部控制作用,进而利于企业管理效率的提高,但是高收益必定伴随着高风险,大型企业有资本有能力去增加足够的HR软件信息化设置成本,来持续性的维护系统升级、革新换代和新型开发,投入的大量资本也会在日后随着使用效益的提高而逐步收回,最终弥补这个耗资的应用过程。但对于小型企业来说,本身的制度设计就存在诸多缺陷,互联网信息系统不算完善,初期很难去有足够意愿投入先期成本,因此这也造成了当前我国企业人力资源动态管理中的层次不齐。